5月23日,在省属高校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暨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我校校医院被评为“2011年度省属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按云南省医保中心的要求,校医院还将在近期召开的省属院校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

近年来,我校学生参保率始终保持了100%的指标,并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定期完成了在校生普通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的工作。确保了学生就医、住院、救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其工作的连续性和严谨性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按照《云医保[2011]25号》的统一部署,今年省属院校的学生医疗保险工作将统一转入市口管理。这意味着我校近18000名在校生的医保关系将由省转入市。为此,校医院结合《云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重新拟定和完善了新的《开云网页版学生参保工作方案》,为2012年学生参保、续保、停保工作提前做好准备。同时也为在校学生按时顺畅进入社会医疗保险打下基础。
校医院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