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在昆明市知识产权局2009年度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会上,我校被确定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培育单位。
为增强昆明市的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昆明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需要,2007年,昆明市知识产权局印发了《昆明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指导意见》,根据辖地划分,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确定了昆明船设备有限公司等46家企事业单位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培育单位。两年来,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取得了积极效果,为使该项工作进一步推广,在原有试点示范工作单位基础上,今年又增补17家,达到63家。我校列入试点示范工作培育单位的企业有昆明开云(中国)官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昆明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试点工作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在员工中的普及率达80%,在决策层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的普及率达90%,有不少于2名能有效管理和妥善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专兼职人员,专利申请量增幅达30%以上,专利实施和转化率达50%以上等指标。该《意见》还规定,试点工作每一轮为2年,期满时由昆明市知识产权局考核,考核合格可申请下一轮试点,或申请列入知识产权示范工作单位,进而推荐为云南省知识产权局试点、国家知识产权局试点单位。
知识产权工作是我校争取进入全国高校50强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专利申请和实施是其中的重要指标。我校被确定为2009年度昆明市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培育单位,对促进我校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又好又快地推进学校科技工作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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