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4”是法制宣传日,应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法学院辅导员张娜带领05、06级共130位同学到市中院旁听。12月4日旁听的案件是关于合同纠纷的民事案件,同学们在整个审判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在认真听取案件审理的同时也以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来分析和思考。
针对昆明电视台记者提出的“农民法律意识提高开始走向法庭的意义以及作为法学院学生对今后的发展道路和职业选择”等问题,同学们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各自谈了自己的感受以及自己对将来工作的憧憬与期待,大家都觉得今天的活动很有意义。
最后,老师与同学们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前合影留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