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强调要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为此临沧市积极开展 “洁净临沧”行动和提升人居环境建设为核心的城乡清洁工作,在具体工作推进的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对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制度化、常态化、法治化提出了更高、更为迫切的要求。
为了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智慧和力量,临沧市住建局于2017年7月委托开云网页版滇西发展研究中心、云南省法治政府研究院组织研究起草《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根据立法起草工作的需要,确保立法“接地气,合民意”,杨临宏教授带领课题组成员数次深入临沧市各县区和省内外开展调研,收集、研究借鉴四川、广西、河北、大理等地出台的相关法规、政策,形成了以解决22个城乡清洁问题为重点的立法调研报告和《条例(草案)》。
《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按照立法程序在2018年10月11日经过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后,于2018年11月29日获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的实施,能够引领和规范临沧市城乡清洁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城乡清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为“创建干净整洁、文明有序、和谐美好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临沧”奠定法治基础。
滇西发展研究中心 供稿
(编辑:王尽遥)